为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公共平台作用,促进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的基础与临床转化研究,鼓励口腔医学领域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培养优秀科研人才,依据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经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外从事与口腔颌面组织发育和再生相关的科研、临床工作人员积极申报。
现将2021年度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招标指南发布如下:
一、资助研究方向
1. 口腔颌面发育畸形的环境危险因素及致病机理
2. 口腔颌面组织缺损功能重建基础与临床研究
3. 牙周、骨缺损修复生物材料研制及转化应用
4. 骨组织代谢与改建基础研究
5. 口腔颌面与全身健康相关性研究
以上研究方向共设置重点项目1项,青年人才项目2项,面上项目若干项。
二、招标说明
1. 中标课题为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有关课题管理、经费使用、成果管理等,按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执行。
2. 招标对象:国内外从事以上相关领域基础与临床研究的科研或临床工作者及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年龄限45岁以下(1976年01月以后出生者),在研省部级课题超过两项、承担国家或湖北省项目未按时结题者不予受理。申请者需为中级职称以上科研或临床工作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若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必须由包括导师在内的2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并由导师负责监督实施)。
3. 资助额度与年限: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青年人才项目资助为5万元,面上项目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年限为两年。
4. 开放基金标书格式请参照《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需上交申请书一式3份。
5. 课题采取自由申报,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学术委员会审查。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所提交课题实施计划和合作研究协议书。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申请者每年向重点实验室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结题时提交结题报告。
6. 课题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重点实验室与课题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项目负责人需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至少一篇研究论文。论文成果第一作者或责任通讯作者的单位地址中明确标注“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22)”,英文为“Hube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Oral and Maxillofacial Development and Regeneration, Wuhan 430022, China”,文章需与所承担的开放课题内容相关;同时,文章基金标注中需添加“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项目号”。
7.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9日
8.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申请表电子表格发送至 hust_tang@hust.edu.cn。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口腔医学中心,唐清明老师收(以邮戳日期为准)。
9. 实验室通讯地址(申报书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口腔医学中心,邮政编码:430022。
10.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唐清明 老师(电话 13554246478)
口腔颌面发育与再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口腔医学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