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口腔医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考生学业背景(占20%)、外语水平(占10%)、科研成果(占40%)、综合评价(占30%)四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下表。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报考研究方向 |
报考导师/ 职称 |
推荐人/ 职称 |
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
材料评审成绩 |
是否进入复试 |
0104875125200002 |
高沙尔·奴尔兰 |
100300|口腔医学 |
01|口腔正畸学 |
宋珂/教授 |
毛靖/教授 宋珂/教授 |
是 |
81.4 |
是 |
学院定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09:00在口腔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到。4月26日现场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与内容、成绩及拟录取原则见《华中科技大学口腔医学院(520)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
网页链接为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928.htm。
公示时间为4月21日-4月25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3692325(办公时间)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邮箱:547548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