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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口腔医学院(520)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优秀学院的具体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三、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拟接收计划数

105200

口腔医学

硕士

1

100300

口腔医学

硕士

6

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而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考生92524:00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预报名相关通知请参见学校研招网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680.htm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审核考生资格。已我院夏令营环节参加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须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院系的材料审核等环节。如有必要,学院可进行再次复试。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信息,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如系统显示审核未通过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复试及考核另行通知。

 

六、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参加口腔医学院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并通过预报名系统,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要求的各项材料。

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口腔医学院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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